1、开展对全市档案业务工作的指导、监督和检查。
2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、省上有关档案业务建设的规定、规范和标准,制定全市档案业务建设的具体规定、规范、标准以及实施办法。
3、负责全市档案业务工作的宏观管理,拟订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规划、计划和目标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。
4、负责对全市各级档案局和各级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档案接收、征集、整理编目、保管保护、开发利用、鉴定销毁等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。
5、负责对建设项目、农业农村、非公有制经济、社区和其它新领域档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。
6、负责提出全市重点档案抢救费分配意见,并对重点档案抢救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。
7、组织开展全市档案行政执法检查,查处档案违法案件。
8、负责全市档案干部的业务培训及资格证书的颁发管理,推行持证上岗工作。
9、负责全市档案统计工作。
10、负责天水市档案学会的组织建设、学术研究及日常工作。
档案管理科
1、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档案资料科学管理、信息开发、提供利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。
2、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科学管理、安全保管和保密工作。
3、负责接收部门移交入库的各种档案。
4、负责填制市馆档案全宗号登记簿,科学编定全宗号。
5、负责档案的著录标引,编制档案检索工具,完善馆藏档案检索系统。
6、负责档案资料的鉴定工作,填制档案销毁清册,办理销毁批准手续。
7、负责市档案馆查阅利用档案各项规定的草拟、修订。
8、负责开放档案的目录鉴定、审查并组织实施档案开放工作。
9、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和统计工作。
10、负责开展信函、电话查档服务,及时函复利用者。
11、负责电子档案的查阅利用和档案缩微胶片的提供利用工作。
12、负责珍贵破损历史档案的托裱修复、加固和抢救工作。
13、负责市馆档案库房档案和设备器材的登记、统计工作,上报有关统计材料。
信息技术科
1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关于档案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,制定全市档案信息化工作的实施办法,对全市档案信息化工作进行指导、监督和检查。
2、制定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3、负责局计算机网络、档案缩微、档案信息化等工作规划、计划、方案、规章制度的拟订和组织实施。
4、负责局计算机网络、天水档案信息网的管理、维护,对“档案数据库内网”、“局域网”进行技术检测、检查,负责网络系统运行的日常管护;组织实施局电子政务建设工作。
5、负责全市档案工作计算机管理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岗位培训,对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技术咨询及监督指导。
6、负责市馆馆藏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工作。
7、负责全市馆藏档案资料的著录标引、数据录入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数据汇总工作。
8、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缩微拍摄、冲洗、拷贝、检测,做好缩微胶片的保护管理;负责计算机网络设备和有关器材的安装调试、维护保养。
9、负责档案管理新技术、新成果的推广和运用。
10、负责局计算机网络的安全、保密工作以及全市档案信息网络安全、保密工作的指导、监督、检查。
征集利用科
1、负责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资料,组织专家鉴定;接收有保存价值的图书、资料。
2、负责对具有天水地方特色的各种档案资料的调查、收集、整理、编目及归档工作。
3、负责征集、接收全市大型会议、重大活动、局综合会议的声像档案资料。
4、开展现行文件查阅的接待服务、利用工作。
5、负责馆藏档案史料的编研、出版及有关课题的研究,并做好编研成果的登记统计工作。
6、负责市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管理和接待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