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档发〔2018〕23号
天水市档案局
关于开展2018年度“集中归档月”活动的
通 知
市直各单位:
按照省档案局要求,从今年开始,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统一执行《甘肃省〈归档文件整理规则〉实施细则》(甘档发〔2017〕28号)、《甘肃省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〉实施细则》(甘财会〔2016〕35号)(以下均简称《细则》)。为了规范、高效地贯彻执行《细则》精神,市档案局设立了档案整理室,全面开展2018年度“集中归档月”活动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整理标准
2017年度的所有文书、照片、声像和会计等档案均按照《细则》要求整理。
二、活动方式
由于新修订的《细则》在组件、档号编制、编页、编目、装订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规定和要求,今年全市的“集中归档”工作采取下单位指导和入驻市档案整理室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以入驻整理室由市档案局指导人员与档案整理人员一对一、面对面全程适时指导为主。对申请入驻整理室,整理往年(2016年度前)积存档案的单位,可带1—2年档案入驻整理室现场指导,其余年份档案在单位自行完成整理工作。
三、活动安排
(一)启动阶段(5月):规划布置整理室,制定整理室相关工作制度。
(二)实施阶段(6月—7月):
1. 由市档案局监督指导科统筹安排入驻整理单位和时间;
2. 组织整理人员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甘肃省档案条例》、《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》(8号令)、《细则》等;
3. 制定完善本单位《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》;
4. 按新标准整理本单位2017年应归档文件和会计档案;
5. 对档案后续入柜、排架、信息化、安全管护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。
(三)巩固提高阶段(7月—8月):各入驻单位回本单位后修改完善《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》并报市档案局监督指导科进行审批。
四、活动要求
1.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归档工作,接《通知》后,请积极与市档案局监督指导人员联系,填写《入驻整理室集中归档申请表》,以便合理安排入驻时间;
2. 由于入驻单位较多,每个单位入驻整理时间不超过一周,
请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入驻整理室,提高工作效率;
3. 请各单位提前制定本单位《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》,与待整理文件一起按时进入整理室。
指导科联系电话:09386811922
王雪瑞:13830890126 吕聪霞:13919651658
陈晓蓉:13830842160
附件:入驻整理室集中归档申请表
天水市档案局
2018年5月28日
附件:
入驻整理室集中归档申请表
申请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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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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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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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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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归档文件类别 |
所属年度 |
文书档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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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档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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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像档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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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档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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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档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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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入驻时间(一周内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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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人员 |
姓名 |
性别 |
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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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单位
意 见 |
分管领导签字:
(盖章)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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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水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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